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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必发88官方网站登录2024年上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4年上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学院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工作安排(此条适用于仅申请学位答辩、同时申请毕业与学位答辩的研究生)

(一)学位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毕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调整为两次,首次为答辩申请前,第二次为答辩完成后。)

1、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41日24点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首次查重申请,并上传匿名版的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逾期系统将关闭。

2、研究生提交首次查重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即认定为首次答辩(硕士研究生首次答辩(含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后的半年至一年内,博士研究生首次答辩后的半年至两年内可以重新申请学位。再次申请答辩的,论文答辩费由本人承担,论文匿名评审费用由学院承担)。若研究生未提交论文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均认定为此次答辩不合格。未按时提交首次查重申请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

3、学院将于4月2-3日前对拟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查重申请审核的人数确定可供检测的篇数统一分配论文检测的账号、密码和检测篇数。

4、学院于4月8日前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并就是否同意研究生进入答辩环节进行审核。

(二)学位论文抽查评审

1、学校组织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研究生院学位办从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学院同意进入答辩环节的学位论文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0%。

2、论文抽检名单今年校将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对在上级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存在问题论文或较差等级论文的学位点和学院,将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抽检名单届时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3、被抽检学位论文的要求抽中的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查重时提交的匿名版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抽检评阅不合格的处理按照《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其他通过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并同意进入答辩环节但未被学校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盲审。学院不得在盲审结果返回前组织答辩工作。

(三)学位申请审核

1、拟申请学位答辩、毕业与学位答辩的研究生于5月13日前3月12日-5月13日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创新成果登记,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及成果登记表研究生群会另有通知,请务必按类型提交答辩申请。

2、学院在组织答辩前根据创新成果要求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的创新成果进行审核,并综合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对答辩申请进行系统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学院根据《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本年度采取线下现场答辩重要提醒: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特殊情况下,经学院批准可采取线上答辩。线上答辩的要求参照现场答辩要求执行,所有线上答辩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包括现场答辩)需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束后音、视频资料由学院存档备查,研究生院抽查。

3、学院于5月24日前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并审核。

(五)学位论文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

1、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6月3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请务必按时完成。未按时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查重申请由导师和学院审核。

2、学院在6月6日对拟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查重申请审核的人数确定可供检测的篇数统一分配论文检测的账号、密码和检测篇数。第二次查重结果将与答辩结果共同作为学位授予的评定依据,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六)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1、学院于6月10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议,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审核程序后提交相关学位材料6月5日前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位档案纸质材料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包括:①湘潭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②湘潭大学毕业(学位)情况一览表;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建议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毕业与学位情况统计表;⑤创新成果汇总表。博士学位论文交3份,硕士学位论文交2份,其他材料份数按材料页面要求提交

3、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学位答辩或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仅同意毕业不同意授予学位的,学位申请材料如实记录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毕业工作安排(此条适用于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1、仅申请毕业的研究生,毕业各时间节点与要求,除论文抽查评审环节和毕业材料外与学位一致。第二次查重结果将与毕业答辩结果共同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2、学院完成毕业审核程序后,将以下毕业材料:①湘潭大学博士/硕士毕业申请书;②湘潭大学毕业(学位)情况一览表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建议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毕业与学位情况统计表;⑤湘潭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博士毕业论文交3份,硕士毕业论文交2份,其他材料份数按材料页面要求提交

三、培养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3月24日,博士、硕士研究生群也会另有通知

、其他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直接负责,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学院会严格要求、统一标准,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管理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和提交材料。导师和学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依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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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

附件:2024年上学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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